沟通 转移定价 Tom熊一兰

Hi Tom, 熊一兰,

关于 S/4 升级中转移定价的调整方案,需要请财务确认。

之前蓝图讨论中已明确:成本加成法(不含税成本 + 固定加成%)沿用不变。需要确认的是维护方式的调整。以下说明现状与待确认事项。


一、调拨价格的维护方式(当前状态)

转移定价涉及三种场景,当前均为各工厂财务每月计算含税调拨价后手工维护到系统:

场景 当前操作 计算方法 目前金额
Dropship(客户→RHQ→工厂) 财务月底算好 TP 价,维护到 SAP VK11 工厂成本加成 含税价
样品订单(Sample Order) TPM 做计划案 → SAP 建样品单 → 工厂快递至营业部 VK11 直接折扣(当前折扣率 73.06%),TP 自动引用折后金额 折扣后金额
STO(工厂间调拨) 计划/仓储建 STO 单,手工录入 TP 价 ① 自制成品/半成品:财务成本加成
② 购入原物料:财务给价
含税价

二、已确认的时间点调整

现行做法(废弃) 调整为
当月近月底时,基于已发生实际成本 + 剩余天数预估,估算当月 TP 价 上个月完成维护——当月 1 日发货前 TP 价必须就位,与标准成本发布逻辑一致

三、本次需要财务确认的事项

以上三种场景中,Dropship 和 STO 的调拨价格目前均为含税价。Yoyo(Tenthpin MM 顾问)在 UAT 中发现:S/4 中同一套定价过程(采购定价 ZP10 + 销售定价 ZPI1)无法同时兼容含税与不含税两套逻辑。

因此建议:各工厂财务提供调拨价格时,由含税金额改为不含税金额。 这也更符合成本加成法(不含税成本 + 加成%)的独立交易原则。

请确认: 1. 各工厂财务改为提供不含税调拨价,是否可行? 2. 对同期资料 / 转移定价合规是否有影响?

麻烦两位看一下,谢谢!

Regards Kabin